本招标项目 阳原县荒山荒坡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阳行审建(2025)1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20.09%:79.91%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阳原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流转荒山荒坡共计 30040.59 亩。作业面积 12000 亩,实际种植酸枣 6000 亩、沙棘 6000 亩、配套建设整地工程、灌溉工程等,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后进行规模化种植经营。
2.1.3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080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0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08月31日。(1)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1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10 日历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2)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8年 08 月 31 日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1.4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种植部分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2.1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设计、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图纸报批报审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后续服务、以及验收工作配合等,设计范围涵盖该项目全部所需的设计内容。
2.2.2施工内容: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满足)。
3.1.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⑤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⑥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类),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⑦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类),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19 09:00:00 至 2025-08-25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需包含此项费用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园园,联系方式:0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监督部门名称: 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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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阳原县荒山荒坡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 | 4800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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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二楼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20号世纪家园1号楼3单元501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张园园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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