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原县荒山荒坡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监理
已由 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阳行审建(2025)1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20.09%:79.91%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HWZB-2025-FG007-JL
2.1.2项目名称:阳原县荒山荒坡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监理
2.1.3建设地点:张家口市阳原县。
2.1.4项目规模:本项目流转荒山荒坡共计 30040.59 亩。作业面积 12000 亩,实际种植酸枣 6000 亩、沙棘 6000 亩、配套建设整地工程、灌溉工程等购置农业设备,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后进行规模化种植经营。
2.1.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7 质量要求:合格,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招投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中的“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要求;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按对应工程类别中工程规模最低配备。
3.1.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4)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19 09:00:00 至
2025-08-25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09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需包含此项费用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园园,联系方式:0313-******,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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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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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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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荒山荒坡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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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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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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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二楼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20号世纪家园1号楼3单元501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张园园 |
电话: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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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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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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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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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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