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营区及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营区及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承其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街道琴湾路143号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承其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晓枫 ******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5号海印又一城C2办公楼13A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营区及口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具体如下: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营区安保服务采购 | 519120.00 | 519120.00 |
2 | 湾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口岸安保服务采购 | 649600.00 | 634900.00 |
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各个包组)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珠海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在珠海市公安机关备案的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6.5512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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