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013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二标段)输气管道设计压力6.3MPa,设计管径为DN200,设计年输气量1.75亿立方;二标段线路全长约52.56km,二标段起点为石城清管站,终点为通山分输站。全线包含输气管道线路工程,场站2座(崇阳分输站、通山分输站),阀室2座(青山阀室、路口阀室)。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施工二标段的全部施工、交工、配合调试投产、保修及配套线路协调、临时征地、补偿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工作内容、工作量为准。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线路工程:线路施工(含穿跨越)、管道安装及附属工程,包含不限于:管道(管件)卸车、作业带清理、管沟土石方、管道安装(含连头碰口)、顶管施工、定向钻施工、阴极保护、通信系统、光纤(含硅芯管)安装、三桩一牌安装、水工保护施工及相关措施等;
2.分输站及阀室工程:崇阳分输站和通山分输站施工、阀室(含青山阀室、路口阀室)施工,包含不限于:场平、******消防安装及调试相关协调等事项;
3.全线连头、贯通,管线投产前干燥、氮气置换等相关工作;
4.管线试运行输气、升压、保压72 小时的保障工作;
5.临时征地、协调费(不可竞争费),包括:线路、场站阀室、堆管场、“三桩一牌”的临时用地手续、地面附着物赔偿(含青苗赔偿、构筑物、鱼塘、林木、坟墓等)、道路挖掘及恢复补偿;林地、绿化、公路(含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河流通过权及手续,办理施工占道、道路挖掘及恢复补偿、交通等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含道路非开挖、水工保护施工的协调)。公路(含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河流等国家规定由发包人交纳的规费由发包人缴纳,规费以外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具体招标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下达开工令为准,如开工时间发生调整则完工时间相应调整。承包人应及时响应发包人工期要求,结合工程进展情况,统筹开设施工作业面,调配施工人员、设备等资源配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为长输管道安装(GA1)和工业管道安装(GC1);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4)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新版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特征及规模类似(压力等级6.3Mpa及以上,长度60KM及以上,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新建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且在该业绩中承担的具体工作应为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及范围的合同页、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定,至少一项业绩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支付凭证及相应发票。
(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ome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截止日期前注册有效期到期的应取得并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担任压力等级不小于6.3MPa,长度不小于60KM的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职务的经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业绩证明扫描件。其中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且不限于拟任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概况等信息,如合同关键页不能体现拟任项目经理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的相关信息,须提供由业主盖章的相关说明);
2)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总监(HSE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管理人员。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与项目地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12时00分至2025年3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1000元(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请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简称“旧平台”)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新平台;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施工现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7日15时整。
6.2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新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服务热线:010-5851 5511/400 9197 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指定网站(******/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联系方式为027-******。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618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章女士
电话:027-******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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